毕业设计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做好毕业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我院目前的实际情况,依据《安徽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中应届毕业生赴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规定和《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参加毕业设计的学生特作如下规定:
1. 厂方指导教师未能对学生的选题、开题报告等提供较为具体的指导,为确保毕业设计质量,各系负责要求学生必须在4月30前返回学校,对逾期不回校的学生按毕业设计不及格处理。
2. 所有赴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应届毕业生赴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和《大学生校外指导毕业设计协议书》,否则,各系负责要求毕业生必须在4月30前返回学校,对逾期不回校的同学按毕业设计不及格处理。
3. 厂方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选题、开题报告等提供一定的指导,未签订就业协议,为确保毕业设计质量,原则上要求学生在要求毕业生必须在4月30前返回学校。
4. 各系系主任负责会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落实本系上述具体工作。
安徽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