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环节,保证教学质量,落实校党委([2002]9号)《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决定》文件精神,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教学质量量化考评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制定考评细则如下:
1.考评结果由三部分组成:由教务处统一汇总的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网上考评结果占50%、专家占30%、院系(教研室)领导占20%组成。
2. 院系(教研室)领导的考评结果根据教师的教书育人、爱护学生、教改成果等综合因素由院系(教研室)领导投票确定。
3. 学生对不同课程的考核结果原则上以最高分计算确定;不同专家对课程和毕业设计的考核结果以平均计算确定。
4. 根据教务处建议,对评教学生少于15名的课程的考评结果只做参考,该课程的考评结果由专家和领导的考评结果确定。
5. 三部分考评结果经院教学委员会最终审定,确定考评结果。
安徽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