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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及寒假安全提醒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14

全体师生:

根据学校相关安全工作要求,学院提醒您关注以下安全事项。

一、疫情防控安全事项

(一)尽量减少外出,不参与聚集性活动。注意安全,出入公共场合、乘坐公共交通等继续按照要求绿码出行、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保留乘坐公共交通乘车票据。

(二)避免接触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含国、境外)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寒假期间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跨省、市(县)流动,特别是坚决不到国家公布的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活动(含国、境外)。

(三)严格服从属地、学校、学院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离开属地、离马返马、离校返校报备审批制度,不私自外出,坚持“一日三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热等异常情况。

(四)及时关注属地、学校、学院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通知要求。

二、校内安全事项

(一)留校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各项规定,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明火,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托人保管;离开办公室、宿舍及住处前要检查是否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插座、照明、空调等),关好门窗、锁好抽屉,做到人离房间随手锁门。

(三)假期仍然在实验室的教师和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等的安全,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使用规则操作,杜绝风险隐患事故发生。

三、旅游、出行安全事项

(一)学生出行前要告知家人、老师或同学,注意交通、治安、食品卫生安全,提高防范意识。学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自爱自重,不轻信陌生人,不外宿;外出时结伴而行,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不只身前往人少的地方,增强人身安全防范意识。尽量远离拥挤人群,遵守景点、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指挥人员管理,不去安全设施没有保障的娱乐场所,防止踩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与机动车抢行;不乘坐无牌、无证及超载车辆;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驾车不超速、不抢道。

(三)住酒店、旅馆时应先熟悉住宿环境,特别要熟悉酒店、旅馆的疏散逃生路线。购物或到餐饮娱乐场所活动时,注意尽可能包不离手或背在胸前,个人物品放在视线之内,同行的伙伴要互相照应,防止扒窃和拎包,以免财物损失。

(四)注意饮食卫生,购买各种包装食品要注意,不购买“四无”食品;尽量吃煮沸的食品,不吃凉菜、生菜,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买街头无证小贩加工的食品,不饮用生水;不乱摘食野菜、野果。

(五)严防溺水,珍爱生命,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冬泳,不在江河、湖泊、堰塘等水面踏冰,不近水嬉戏。

(六)学生求职、兼职要处处留心,认真识别网络上的求职、兼职信息,辨别真伪确保真实性;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被“高薪”、“高职位”等字眼蒙蔽双眼,注意识别和防范求职“陷阱”。若有学生零星就近就便实习,务必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时向辅导员进行报备,遵守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提高消防意识,注意冬季防火。燃放烟花爆竹须遵从属地规定,谨防火灾、人事伤害安全事件发生。

四、社交、网络安全事项

(一)提高警惕,严防电信诈骗。学生是电信诈骗重点人群,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所有涉及转账、汇款、借钱、账户变动时需谨慎,不听信,不受诱惑,不向陌生人汇款,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家人、亲戚、朋友、同事核实。多关注媒体、公安部门通报的案情,增长防骗知识。接到诈骗电话、信息时请拨打“110”报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不良网络借贷。

(二)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谨慎交友。不参与赌博;不参与传销;不因好奇而接触或尝试毒品;不涉足淫秽物品;不参与封建迷信等社会不良活动和非法组织的活动。

(三)遇违法事件时,要量力而行,记住犯罪分子特征,及时报警,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一定要确保自身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在特定环境下不方便或不能语音报警时,可直接编辑报警信息发送短信至“12110+区号后三位”。

(四)合理安排时间,不沉迷于游戏,不传播、不下载和不转发带有影响社会稳定团结或淫秽内容的信息;注意网络安全,遵守网络法规和网络道德,理性表达观点,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文明上网。

五、其他

(一)坚持锻炼,适度运动,提高身体免疫力。

(二)保持身心健康,放松心情,劳逸结合,养成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营造温馨、甜蜜、和睦的家庭氛围。

(二)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掌握灾害预测预报。

希望大家“快乐寒假,安全相伴”,恭祝广大师生新春吉祥如意、阖家幸福安康!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