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审委员会 主任:汪和平 副主任:王付宇 成员:郜振华、王功成、江雨燕、张洪亮、杨卫玲、邹家华、丁杰(学生代表)、吕魏(学生代表) 三、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保密原则。 四、评审程序、评分项目及权重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安工大〔2020〕7号)、《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2019〕5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五、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年度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资料弄虚作假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未完成课程学习者或有补考成绩者; 4、休学期间; 5、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6、受到处分者; 7、其它不具备申请条件者。 六、其他补充事项 1、在攻读硕士期间可重复获奖,第二次申请国家奖学金时,前一次获奖时申报用过成果清零,不得再用; 2、当总评定分值相同、或者处于临界点时,获得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的优先考虑,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获奖者; 3、导师(或导师组成员)在作者列表中的论文,研究生的计分比例由导师(或导师组成员)确定,总分一定。 4、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参照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5、课程学习有不及格记录的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为四等。 七、本细则由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