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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工学院日常教学管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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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工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常规性教学材料
时间 材料内容 注意事项
期初 1.上交教学日历、实验进程表 1.教学日历填写要空出节假日,注意学时学分与所安排时间是否一致。 2.日历、备课要严格按大纲撰写,无大纲的,事先必须由课程负责人编制。 3.开学两周内上交经系主任审核、签字的教学日历。
2.领取平时成绩记录册
期中 1.填写并上交教师自查表、评学调查表、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双学期) 第十一周周三前上交
2.考试周(13周):制卷、监考、阅卷 1.命题教师于考前一周按学校试卷评价要点制卷,并认真填写试卷送审表,各系主任要严格把关并签字确认。如多名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必须统一命题。 2.主考教师及时领取试卷,监考老师考前一周到各系领取监考表,监考教师按学校考试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主考教师于考试结束后将考场记实第一联交校教务人员,第二联于当日交院办。 4.任课教师在考试后一周内按试卷评价要点评阅完试卷。 5.教师任课教师于考试后一周内将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电子版交院办。
3.申报公共选修课 1.第一次申报公共选修课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13周前交所在系。 2.各开课系于13周前将公选课开课汇总表交院办。
期末 1.论文答辩(双学期) 各系答辩委员会秘书在学期结束前将学生论文、学生答辩申请表、答辩评语、设计图等相关资料整理装盒后交院办。
2.期末考试周:制卷、监考、阅卷 1.命题教师于考前一周按学校试卷评价要点制卷,并认真填写试卷送审表,各系主任要严格把关并签字确认。如多名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必须统一命题。 2.主考教师及时领取试卷,监考老师考前一周到各系领取监考表,监考教师按学校考试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主考教师于考试结束后将考场纪实第一联交校教务人员,第二联于当日交院办。 4.任课教师在考试后三天内按试卷评价要点评阅完试卷。 5.任课教师于考试后三天内将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电子版交院办。
3.上交成绩报告单、平时成绩记录册、课程小结及按要求装订好的试卷 教师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将成绩报告单、平时成绩册及课程小结、试卷等教学文档交院办。试卷要求按封面、AB空白卷、AB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按学号排序的学生考卷进装订成册,系主任签字。
4.上交实习安排表、实习成绩册、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总结 实习教师于放假前将本学期已安排的实习安排表、学生实习成绩册、实习报告以及实习总结交院办。
5.领取教学任务书
二、关于教学
内容 注 意 事 项
课堂教学 1.按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的要求组织实施教学; 2.教学态度认真,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3.教学目的明确,思路清晰,内容科学系统,重点难点突出; 4.语言精炼流畅,板书工整规范,能准确运用各种辅助教学手段和教具,尤其是利用多媒体教学技术进行视听教学; 5.注重教学艺术,选用适当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课堂纪律 1.任课教师一定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按时上、下课,特别注意上课手机要关机或设置为无声状态。 2.老师要检查学生到课情况,维持良好的课堂秩序,严格执行学院“关于严肃课堂纪律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备课制度 1.每学期开课前应完成课程备课任务的三分之二,已讲授过的课程也要认真备课,修改讲义、教案、PPT稿,精益求精。 2.建立课程负责人制、集体备课制,各系、各课程组经常开展教研活动,互相通气,避免重复疏漏,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3.开新课教师要求手写讲稿。
助课制度 1、教师在助课期间,要努力熟悉教学各个环节,为助课班级的学生进行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等。 2、教师在助课期间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必须随堂听课,认真记录每一节课的内容摘要,教学要点等教学活动内容,在实践中履行教师职责,增长才干。 3、教师在助课期间,可在导师的指导下,试讲课内的部分章节,逐步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调变课制度 1.第一周上课不允许调课、停课,遇到特别情况,可找教师代课(事先报学院)。 2.第二周后调、停课一定要事先履行有关手续,经系主任、教学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杜绝先斩后奏现象或不履行手续的情况的发生。 3.停课后一定要在院办办理补课手续,进行补课。
教材选订 1.任课老师要熟悉课程教学大纲,了解所授课程的内涵和外延,根据大纲征订适合学生的教材。征订第一次使用的教材要填报《教材使用审批表》,经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系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字认可。 2.要求学生必修课程必须购买教材,选修课程自愿购买。 3.教材征订后,原则上不能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