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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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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师的遴选与配备方式

担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3、熟悉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组织活动能力,身心健康。

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需在校工作超过两年。

本科生导师的配备按如下方式进行:

1、在本科新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始配备导师,采取师生双向选择与学院调配相结合的办法。一经确定,受聘导师不得随意更换指导的学生,学生也不得随意更换导师。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须经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更换。

2、每位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由各系根据各自的师资情况确定,为保证指导质量及效果,原则上一名导师指导同一年级学生不得超过10人。

二、导师工作职责

1、指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和职业规划,并做好相关指导记录。

2、指导学生了解专业,树立专业信心。

3、指导学生提升考研、就业能力。

4、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学科竞赛、创业创新训练计划等赛事,提升学生综合能力。

5、指导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和就业工作。原则上本科生导师就是学生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6、经常与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学生的学生的学业和思想状况。

三、管理与考核

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学秘书配合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协调、布置、检查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就导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2、学院每学年根据导师完成工作职责情况、指导效果和学生满意度等方面对导师进行考核。导师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基本要求:

(1)导师与学生交流情况(可采用当面指导与网上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记录情况,指导记录表见附件2,每位教师每年提交一份学生指导总结,总结表见附件3。

(2)每位教师每年至少指导1个竞赛类或创新创业类项目,并获得学院“第二成绩单”实施工作小组认定。

评优加分条件:

(1)学生的学年平均成绩(绩点)及学生满意度。

(2)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情况。

(3)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计算机考级、专业资质考证等情况。

(4)学生考研录取率。

(5)学生毕业论文情况。

(6)所带学生就业情况。

(7)其他经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条件。

3、经费和导师工作量补贴。导师指导本科生年工作量按每生5个标准学时核算,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中,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计算。

4、导师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导师数的10%,对于获得“优秀”等级的教师,比照学院单项奖励给予奖励。最终考核结果上报教务处,考核不合格的导师需要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导师资格。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由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岳朝龙 副组长:郜振华、汪春胜

成员:包菊芳、潘瑞林、王付宇、张洪亮、周爱军、

邢维迢、陈梦凯、万媛媛

秘书:王晓蓉

附件2: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

教师姓名

所在专业

指导学生姓名

时 间

地 点

内容记录: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指导学生姓名

时 间

地 点

内容记录: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指导学生姓名

时 间

地 点

内容记录: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导师总结表

学院

系、教研室

姓名

职称

指导学生人数

人(其中20 级学生 人,20 级学生 人,20 级学生 人)

指导交流情况

(主要填写导师与所指导学生见面交流情况以及通过电话、短信、QQ、邮箱、微信等方式与所指导学生交流情况,包括交流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次数等)

对所指导学生了解程度

(主要填写导师对所指导学生的了解程度,可具体到每个学生,包括:学习成绩、缺勤情况、业余爱好、存在困难等)

指导交流效果

(主要填写导师针对所指导学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等)

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有关导师制实施的建议

注:本表由导师本人填写电子版发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