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材料内容 |
注意事项 |
期初 |
1.上交教学日历、实验进程表 |
1.教学日历填写要空出节假日,注意学时学分与所安排时间是否一致。 2.日历、备课要严格按大纲撰写,无大纲的,事先必须由课程负责人编制。 3.开学两周内上交经系主任审核、签字的教学日历。 |
2.领取平时成绩记录册 |
期中 |
1.填写并上交教师自查表、评学调查表、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双学期) |
第十一周周三前上交 |
2.考试周(13周):制卷、监考、阅卷 |
1.命题教师于考前一周按学校试卷评价要点制卷,并认真填写试卷送审表,各系主任要严格把关并签字确认。如多名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必须统一命题。 2.主考教师及时领取试卷,监考老师考前一周到各系领取监考表,监考教师按学校考试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主考教师于考试结束后将考场记实第一联交校教务人员,第二联于当日交院办。 4.任课教师在考试后一周内按试卷评价要点评阅完试卷。 5.教师任课教师于考试后一周内将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电子版交院办。 |
3.申报公共选修课 |
1.第一次申报公共选修课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13周前交所在系。 2.各开课系于13周前将公选课开课汇总表交院办。 |
期末 |
1.论文答辩(双学期) |
各系答辩委员会秘书在学期结束前将学生论文、学生答辩申请表、答辩评语、设计图等相关资料整理装盒后交院办。 |
2.期末考试周:制卷、监考、阅卷 |
1.命题教师于考前一周按学校试卷评价要点制卷,并认真填写试卷送审表,各系主任要严格把关并签字确认。如多名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必须统一命题。 2.主考教师及时领取试卷,监考老师考前一周到各系领取监考表,监考教师按学校考试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主考教师于考试结束后将考场纪实第一联交校教务人员,第二联于当日交院办。 4.任课教师在考试后三天内按试卷评价要点评阅完试卷。 5.任课教师于考试后三天内将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电子版交院办。 |
3.上交成绩报告单、平时成绩记录册、课程小结及按要求装订好的试卷 |
教师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将成绩报告单、平时成绩册及课程小结、试卷等教学文档交院办。试卷要求按封面、AB空白卷、AB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按学号排序的学生考卷进装订成册,系主任签字。 |
4.上交实习安排表、实习成绩册、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总结 |
实习教师于放假前将本学期已安排的实习安排表、学生实习成绩册、实习报告以及实习总结交院办。 |
5.领取教学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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