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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系工作条例
2016-12-01 11:23  

一、总则

1、依据《安徽工业大学教研室工作条例》及校人事考核等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专业系建设,充分发挥专业系的教研职能,激励系主任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完成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任务,特制定本条例。

2专业系是按专业学科组建的直接进行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师资培养提高工作等工作的基层教学、科研的学术组织。

3、专业系的组建、撤消或合并,需经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申报,学校批准;专业系正、副主任由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任免,报人事处备案;系主任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领导下,组织与管理本系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专业系的工作职责

1、专业系要完成学校、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下达的研究生、本专科生及其它各项教学任务,做到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统筹兼顾,并精心组织教学过程,不断优化教学目标,积极发展教学能力,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专业系要积极做好学科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学科的发展规划,并根据专业方向、培养目标和社会人才的需求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制定和落实学科建设和优化教学计划的具体措施和计划安排。

3、根据学科发展和课程建设的需要,专业系负责制定并实施师资队伍的补充、培养计划,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逐步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形成学术梯队,有相应工程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注重对青年教师全面素质的提高,实施青年教师的培养规划和年度考核工作。

4科研工作由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专业系协助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本系科研工作,关心和支持课题组工作,检查和督促教师科研指标的完成,定期开展学术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专业系要组织研究生导师做好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制定培养计划、确定课题方向、审查开题报告、检查工作进度、组织审查预答辩等)确保研究生的质量。

5积极组织和领导全系教师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四次),进行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过程中问题等内容的讨论和研究;进行教书育人工作总结,交流教书育人的经验,不断端正教育思想,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思想。

6、专业系根据课程基本要求,负责制定本专业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完备教学文件;根据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原则选用和组织、参与编写教材及辅助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组织好试卷的命题(公共课逐步实行教考分离、建立和完善试题库)、考试考查、教学期初、期中、期末的检查、教学质量的监控等教学过程管理。

7、专业系要完成实践教学的任务。组织安排好专业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社会调查、专题调查、课程设计、专业实验等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实践能;力的增强。

8、专业系要配合党支部做好本系教师、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会同党支部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形成一个团结协作、奋发向上、具有良好教风、学风的基层组织。

三、系主任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

1、系设主任一人,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设置)协助主任工作。

2、任职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发扬学术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基础知识广博,业务造诣较深,学术水平较高,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工作职责:

3.1领导全系教职工完成本条例规定的专业系的各项工作职责。

3.2 每学期期初(第二周)根据学校和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工作要点,结合本系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提出本系工作计划(目标责任书)学期末作工作小结,学年末作工作总结,并在本系学期工作小结会议和年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作考核会议上报告工作。

3.3 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务会议汇报本期工作,接受院领导工作检查、考核。

3.4 在协商的基础上,教学工作任务的分配与安排,由系主任决定;对教学过程和教师的教学环节实施检查与考核,不断完善教学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3.5 做好本系教师的考核和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提请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领导决定聘任、解聘和奖惩本系人员;提出调入、调出本系人员、推荐留校和出国、培训进修人选的意见。

3.6 会同党支部书记做好本系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本系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

四、专业系和系主任考核

1、考核的组织领导

由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总支书记、副院长和分工会主席(教代会团长)组成考核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总支书记为副组长,负责全部考核工作。各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和各系推选二名教师代表,与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考核测评小组。

2考核内容和工作程序

专业系与系主任工作考核是按本条例所规定的基本任务和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利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及模糊判断的评价手段进行考核。

专业系考核设有十项考核指标(见表一)、系主任考核设有十项考核指标(见表二),根据工作的重要程度,对各考核项目,分别赋予一定的权重,每一个考核项目评定A90——100分)、B75——89分)、C60——74分)、D60分以下)四个等级,各系在考核前要认真作好年度工作总结,认真填写专业系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呈报表(见表三),并在每学年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考核会议上报告工作,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考核测评小组进行测评。通过考核,力求较准确、完整的评价各系和系主任工作状况,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分配制度中规定),以引导和促进专业系工作的开拓创新。

3、考核结果的公布和优秀专业系、系主任的评选

考核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当年考核测评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考核等级确定专业系和系主任的考核结果(优秀率不超过25%);并将考核结果和各项考核指标的得分反馈给各系,各系要认真分析考核结果和各项考核指标的得分情况,发扬成绩,找出差距,认真研究下年度的工作,使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五、附则

1、每学年第二学期组织常年考核,时间安排在6月中旬。

2、本条例未尽事宜,按《安徽工业大学教研室工作条例》执行。

3、本条例从2003年度试行,由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务会议负责解释。

附表一     00  ~  00    年度第    学期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系工作考核测评表(略)

附表二     00      00    年度第    学期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系工作考核测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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