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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答辩暂行规定及条件
2021-04-30 09:22  


为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参照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及硕士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特设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答辩规定及条件如下:

一、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必修课、非学位选修课以及社会实践等环节,且获得32学分以上(含32学分,学位课至少16学分,非学位课至少14学分);各类考试成绩合格,且加权平均成绩达到75以上(含75)。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前必须有一篇以上小论文见刊或二类以上论文录用,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三、论文盲审要求

1、论文盲审中,如论文外审评审意见中有一份持有否定意见,论文需再增聘一位评审人评阅,若该评阅人仍持否定意见,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再评论文费用自理。

2、论文盲审中,即使两份外审意见都同意答辩,还须满足两份评审分数均值不低于75分,且单个分数不低于70分者,才可以进行答辩;否则需要修改至少10天以上,并经学位委员会委员审查决定是否再次送外审,再次外审不通过不可参加答辩。

3、外审同意答辩,意见反馈回来后,学生需根据论文评阅人的意见认真修改,经过导师组审核确认方能参加答辩。

四、论文答辩过程中,导师不能参加自己学生的论文答辩。必须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参加,且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专家担任。

五、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暂行规定经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党政联席会核准后发布,修正时亦同。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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