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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6-12-01 11:15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及《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有关转专业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生转专业的条件
 
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的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
、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2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
  3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4
、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平均成绩(不含体育课和公共任选课)名列所在专业前20%的;
  5
、二年级学生前三学期平均成绩(不含体育课和公共任选课)名列所在专业前20%的。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
、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2
、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3
、高考时原为文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入理工科专业;
  4
、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
  5
、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1
、每年4月份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在各学院办理申请手续;
 2
、转出学院将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
、教务处审核;
 4
、转入学院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5
、学校审批。

 四、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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